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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外司专[2008]231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申报2009年度聘请外籍专家教育部重点资助项目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部重点资助项目优先考虑承担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和教学任务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重点学科的申报。国家重点科研项目是指国家973计划、863计划、国家攻关计划、国家自然基金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及新兴学科、交叉学科课题以及与国民经济发展紧密结合的高新技术开发、产学研结合的项目。
二、申报教育部重点资助项目应填写《教育部直属高校聘请外籍教师重点项目申请书》(下称《申请书》,见附件)。请按照《〈教育部直属高校聘请外籍教师重点项目申请书〉录入格式》(下载网址: www.cutech.edu.cn)填写《申请书》。填写过程中,请特别注意如下几点:1、《申请书》中有关“原项目”的情况,必须提交原批准项目文件的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2、若拟申报项目需聘请的专家尚不能确定,可以不填写“专家姓名”、“专家国别”和“来华时间”等栏目;3、请申报单位严把质量关,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每个申请资助项目的经费额度,项目的经费额度一经确定,一般情况下不得变更。请各单位切实重视并认真做好该项目的申报工作。
三、教育部将根据各校申报的项目组织有关方面专家进行评审,并据此确定予以资助的项目及经费额度。专家评审后未列入教育部重点资助项目的,自动成为学校重点项目。
四、《申请书》需提供纸制文件(六份)及电子文件(一份),请各单位于2008年5月9日前将以上申报材料报送我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 艾龙飞
联系电话:1299
电子邮箱:Loryaren24@yahoo.com.cn
外事处
2008年4月9日
附件:教育部直属高校聘请外籍教师重点项目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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