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本站!
你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合作交流  >  教师项目  >  国家项目

关于2019年全国学校体育教师赴美留学项目遴选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9-05-28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为借鉴美国在学校体育领域的先进经验,加强我国高校体育教师队伍能力建设,提高高校体育训练的理念、方法和水平,2019年继续实施全国学校体育教师赴美留学项目,在全国高校选拔大学体育教师及运动队赴美留学。

  1. 项目简介:

    1.留学院校:犹他大学、亚利桑那州立大学

    2.学习安排:留学期间授课语言为英语,授课方式包括讲座、研讨、观摩、训练等。留学人员派出前须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参加为期1个月的英语强化培训,经留学院校考核合格者方可派出。

    3.留学期间的住宿由留学院校统一安排。

  2. 选派计划:

    1.选派规模:100

    2.留学专业:犹他大学承接篮球、田径两个专业;亚利桑那州立大学承接网球、排球两个专业。每专业各选派25人。

    3.留学身份:访问学者

    4.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3个月

    5.留学时间:20199月至12月(暂定)

    三、资助内容  

    一次往返国际旅费、留学期间的学费和奖学金(资助标准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国内英语强化培训的学费(不含食、宿、交通等其他费用)。

    四、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3630日后出生);

    3)高校正式在编体育教师,具有体育教育、运动训练专业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并获得中级以上职称或一级教练员以上证书;

    4)现从事工作与留学专业相符,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高校体育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5)外语水平需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以上考试者;

    英语(PETS5)笔试总分40分以上;

    具有IELTS 5分以上,或TOEFL网考70分以上者;

    在英语国家有半年以上留学经历者。

    6)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曾参加该项目的留学人员;

    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2.同等条件优先录取以下人员:

    1)带队参加过以下赛事并取得较好名次者,相同专业项目的排序分先后:

    中国大学生篮球一级联赛(原CUBA中国大学生篮球联赛);

    中国大学生篮球三级联赛(原CUBA中国大学生篮球联赛阳光组);

    中国大学生3X3篮球联赛

    中国大学生篮球二级联赛;(原中国高等职业院校篮球锦标赛)

    中国大学生田径锦标赛(中长跑项目);

    中国大学生排球联赛;

    中国大学生排球联赛(阳光组);

    中国大学生排球联赛(高职高专组)

    中国大学生网球锦标赛;

    省级相关单项赛事。

    2)具有副教授或以上职称者;

    3)近三年于国家级体育类期刊发表过相关专项文章者;

    4)主持过省部级以上体育课题并发表相关论文者。

    3.各校每专业推荐人数不超过2人。

    五、申报程序及时间

    申请人须在2019530(本周四)下班将由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与学校人事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的《单位推荐意见表》(见附件1纸质版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306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通过审核的申请人须在20195月27日至31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 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指南与申请材料详见链接https://www.csc.edu.cn/article/1572。申请人须在201964日前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纸质版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306办公室。

    联系人:王盛夏    联系电话:02767861299 E-Mail : wangshengxia@mail.ccnu.edu.cn

    办公地址:西区国际文化园区1号楼306办公室 华师教师公派出国群群号:236374080

       

    附件1 单位推荐意见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9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