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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第二批)遴选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9-10-10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

为深化新时代中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在各领域的合作,培养既精通专业知识又熟练掌握俄语的复合型人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2019年将启动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第二批)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访问学者:3-12个月

2.博士研究生:36-48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3.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4.硕士研究生:24-36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5.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个月

6.本科插班生:6-36个月

二、 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俄罗斯优势学科专业,包括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等理工类专业 以及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文学创作等人文社科类专业。艺术类、俄语语言文学专业除外。

三、 资助内容

访问学者、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本科插班生: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学费、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四、入选条件

1.符合《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https://www.csc.edu.cn/article/1474)规定的申请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类别条件:

访问学者:须为国内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 所在单位重点工作;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9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博士研究生: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在读一年级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岀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且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0月20日后出生);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拟留学单位应为俄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国内高校在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入学通知书(邀请信),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0月20日后出生);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拟留学单位应为俄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硕士研究生:本科阶段曾享受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本科阶段曾享受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的在读一年级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硕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0月20日后出生);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拟留学单位应为俄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国内高校在读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入学通知书(邀请信),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0月20日后出生);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拟留学单位应为俄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本科插班生:应为全日制在读二年级(含)以上计划内统招本科生,且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0分(百分制)或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2分(四分制)或专业排名前30%;热心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申请时需已获得进入俄方院校相关专业学习的邀请信。培养方案中需明确学生赴俄后无需俄语预科学习,已有招生、培养记录,实际教学安排严格按照联合培养方案执行。

7.曾获国家公派资助(含本计划)赴俄学习的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亦可再次申请本计划资助赴俄攻读更高层次学位,不受回国五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的限制。

8.外语水平

申请人原则上需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具体要求见https://www.csc.edu.en/article/l045)规定的外语合格条件。申请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外语未达标者,如被录取,派出后可进行一年俄语预科学习。预科考试未通过者,本次留学资格终止。

五、选派渠道及申请受理办法

(一)选派渠道

1.申请人可通过推选单位或个人自行联系俄方留学单位提交申请。

2.国内高校可结合学校“双一流”建设、特色学科发展等人才培养需求,与俄高校开展“一对一”、“多对一”、“一对多”、“多对多”等人才培养合作并统筹研究设计赴俄留学项目,同一项目可包含多个留学身份。申请人依托校际合作项目提交申请,单位提交推荐意见时同时提交项目申请书。

3.中俄各大学联盟中方牵头高校可依托联盟在中俄教育科研合作交流中的平台,统筹联盟中方高校选派学生学者赴俄高校学习研修、开展科研合作或课题研究。中俄各大学联盟中方牵头高校可作为单独的受理机构,受理联盟内各中方高校人员的申请。

4.2019年8月1日以后依托校际合作渠道已派出的非国家公派访问学者、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本科插班生,亦可通过国内院校提交申请。

(二)申请受理办法

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材料准备:申请人请参考《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详见附件5)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品行学风、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审核(评审)后出具书面推荐意见,并须对其出国研修工作与学校一流学科建设任务的关联性做出明确目标要求,形成《单位推荐意见表》;同时,申请人须结合在研项目或课题认真拟定出国研修计划。

访问学者申请人须在2019年10月16日前将由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和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的《单位推荐意见表》(见附件1)纸质版与研修计划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306办公室(word版请发至邮箱wangshengxia@mail.ccnu.edu.cn)。本科生和研究生申请人须在2019年10月16日前将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的《院系推荐意见表》纸质版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或研究生院办公室(本科生项目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word版请发至邮箱mengzhou@mail.ccnu.edu.cn;研究生项目提交至研究生院,word版请发至邮箱yjspy@mail.ccnu.edu.cn)。

通过审核的申请人须在2019年10月20日—10月31日期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 (http://apply.csc.edu.cn) 进行网上报名,并于2019年10月31日前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纸质版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306办公室或研究生院办公室。

网报填写“项目名称”时,申报留学身份为本科插班生的请选择“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派出渠道”请选择“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其他人员请选择“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派出渠道”请选择“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

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0年3月31日。

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联系人:王盛夏 联系电话:67861299

办公地址:西区国际文化园区1号楼306办公室

教师申请工作群:华师教师公派出国群236374080(申请入群时请备注:院系所+姓名+办公电话)

研究生项目联系电话:67866916 办公地址:研究生院313办公室

本科生项目联系人:周萌 联系电话:67865115

办公地址:西区国际文化园区1号楼306办公室

附件1:单位推荐意见表(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

附件2:院系推荐意见表(本科生项目)

附件3:院系推荐意见表(研究生项目)

附件4:2019年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申请书

附件5: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研究生院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