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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关于2020年专家学者赴俄乌白短期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0-10-28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

为促进我国与俄乌白三国在科技领域的交流合作,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计划选派专家学者根据研修计划和科研需要赴俄罗斯、乌克兰和白俄罗斯进行为期不超过3个月的短期交流访学。请相关单位宣传本项目,并组织相关人员积极申报。

一、选派计划

1.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不超过(含)3 个月。

2.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重点资助俄乌白三国优势理工类专业。

3.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奖学金全部在国内一次性预发。

二、申请条件

1.符合《2020 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详见链接:https://www.csc.edu.cn/article/1710)。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须为国内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 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5.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不超过60 周岁(1959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 5 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 2 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6.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7.本项目不受理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或已申报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的人员的申请。

8.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一年内至多可申请 2 次资助,不受回国五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的限制。

9.申请人若为学校预聘制教师或师资博士后,原则上须提前进行聘期任务考核且考核合格者,或经过考核部门认定已达到合格条件者方能申请。

三、报名流程

申请人须在2020年11月12日前将由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的《单位推荐意见表》(详见附件)与研修计划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306办公室。《单位推荐意见表》和研修计划word版请发送至邮箱wangshengxia@mail.ccnu.edu.cn。通过审核的申请人须在2020年11月10日—11月20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于2020年11月20日前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纸质版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306办公室。

四、评审及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录取人员名单,录取结果将于2020年12月底公布。申请人届时可登陆http://apply.csc.edu.cn查询结果。

项目详情详见链接:https://www.csc.edu.cn/chuguo/s/1893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系人:王盛夏 联系电话:67861299

电子邮箱:wangshengxia@mail.ccnu.edu.cn

办公地点:西区国际文化园区1号楼306办公室

华师教师公派出国群群号:236374080(添加时请注明所在单位与真实姓名)

附件:单位推荐意见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