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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我校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及骨干教师储备人才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1-02-28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为推动海外孔子学院管理和教学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促进我校孔子学院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学校拟启动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及国际中文骨干教师的储备工作,选拔一批国际中文教育工作的管理和教学人员。现将有关选拔事宜通知如下:

一、储备人才数量需求:

孔子学院中方院长6名、骨干教师12名;

二、申报条件

(一)中方院长

1.热爱国际中文教育事业和孔子学院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使命感和担当精神,有较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较强的行政管理、外事协调、跨文化交际、突发事件处置等方面的能力;

2.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副处级以上行政工作经历;

3.了解驻在国国情,能熟练运用英语,或驻在国官方语言;

4.专业学习背景一般为人文社会科学类别;

5.年龄一般在58周岁以下,身心健康;

6.在职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需先请示党委组织部同意后,方可申报。

(二)骨干教师

1.热爱国际中文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为人师表、爱岗敬业、诚信友爱、有团队合作精神;课堂负责人还应具有较强的行政管理、外事协调、跨文化交际、突发事件处置等方面的能力;

2.具有2年及以上教龄教师(含在编教师和聘用教师);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文、英语、教育、历史等人文学科专业学习背景;

4.年龄一般在55周岁(含)以下,身心健康。

5.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能熟练使用英语或我校孔子学院所在国语言, 具有较强的汉语教学、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国外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6.持有《国际汉语教师证书》。申请人在报名时未持有证书的,在赴任前应获得证书。

三、申报及派遣流程

(一)中方院长

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学校组织选拔考试;

3.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报备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

4.候选人参加相关培训及实习;

5.根据学校海外共建孔子学院需求派出。

(二)骨干教师及课堂负责人

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学校组织选拔考试;

3.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报备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

4.候选人参加海外孔子学院复试;

5.候选人参加相关培训;

6.根据学校海外共建孔子学院或其他中文教育机构需求派出。

四、报名材料

(一)《华中师范大学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候选人报名表》(附件一);《华中师范大学孔子学院骨干教师候选人报名表》(附件二)

(二)最高学历及语言能力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报名要求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请如实填写相关报名表格,并于3月10日下午下班前将报名表纸质件一式两份、证明材料报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并将电子版发至818900932@qq.com.

六、联系方式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园区1号楼304)

联系人:杨  源

联系电话:67866220

电子邮箱:810900932@qq.com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1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