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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国家公派赴俄罗斯留学项目评审专家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7-09-18   点击数: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协助推荐国家公派赴俄罗斯留学项目评审专家的函》(留金亚[2017]9129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国家公派赴俄罗斯留学项目评审工作,国家留学基金委拟从我校选拔相关评审专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基本条件

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高尚、为人公正、工作严谨、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熟悉并支持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愿意并能真正参与评审工作。

应具备较强的学术素养,为所在学科专业领域的知名学者或专家,熟悉国内外本学科专业领域研究前沿动态及国外相关高校、科研单位研究情况,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从事俄罗斯优势学科专业教学、科研者优先推荐,包括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等理工类专业以及俄语语言文学、艺术学、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等人文社科类专业。

具有12个月(含)以上连续在俄罗斯留学(研修)经历,在俄罗斯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丰富国际学术交流经验者优先推荐。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回国人员优先推荐。

5.近三年曾参与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评审工作以及担任一定行政、管理工作职务者优先推荐。

6.具有较高俄语水平,能评阅俄文申请材料。能用俄语面试者优先推荐。

7.熟悉计算机操作和基本的互联网知识。

二、推荐工作要求

1.结合学科设置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推荐。每个学科原则上不超过3人。

2.从专家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计算机熟练程度、对国家公派留学工作的熟悉程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确保专家能胜任评审工作。

3.原则上对已推荐入库的专家不予删减,往年已入库专家不用再次申报。

4.请相关学院在2017年9月30日前将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的《评审专家候选人名单》(附件2)纸质版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5.本次专家库推荐工作均在专家库系统中进行(系统使用说明、用户名和密码详见附件),请候选人按有关要求于2017年10月10日—20日期间进行网上操作。(登录网址:http://apply.csc.edu.cn/csc/main/orgnization/common/speciallogin.jsf)。

联系人:王盛夏 联系电话:67861299 办公地点:西区国际文化园区1号楼306办公室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7年9月18日

附件1:系统使用说明

附件2:评审专家候选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