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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拔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8-03-05   点击数:

 

校内各相关学院:

根据《2018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办法》精神,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今年将继续选派优秀本科生出国留学。现就我校选拔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选基本条件

1.符合《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3.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百分制)或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5分(四分制);热心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4.申请时年满十八周岁(第一批申请时应为2000年5月5日以前出生、第二批申请时应为2000年9月30日以前出生),应为项目实施院校的全日制在读二年级(含)以上本科生。

5.外语水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外语专业在读本科二年级(含)以上学生(一外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2)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以上。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5)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需在4月21日前取得相关证书。)

(6)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二、资助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期间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项目工作流程

1.国际处根据获批资助项目及其选派专业、规模、年级等发布遴选通知。

2.学生个人自愿申请报名,学院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重点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成绩、发展潜力、出国留学预期目标及计划、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情况、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等情况后进行选拔推荐,公示名单确定后并报送国际处(公示表模板见附件)。

3.国际处汇总候选人名单,若名额未报满,则在单个项目获批的若干专业之间协调。最终确定名单后,进行校内公示。

4.国际处会同相关学院联系外方高校,获取邀请信或入学通知书(需满足基金委对邀请信内容的要求)

5.申请人在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上进行申请。2018年的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第一批4月21日-5月5日;第二批9月20-30日。候选人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并在线提交。

6.国际处将推荐人员上报基金委。一经推荐,非因不可抗力不得退出项目。

7.基金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完成录取工作。录取结果将于5月(第一批)、10月(第二批)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

8.签约派出。获得留学资格的学生与学院、教务处三方签约派出。留学期间,不得赴第三国从事与学业无关的活动。

9.留学人员回国后到国际处办理报到,须以适当形式向国际处以及所在学院汇报留学情况,具体要求后续通知。 

四、相关事项

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是国家推动国内高水平大学与世界知名大学和机构合作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我校学生国际化培养的一项重要工作,希望各相关学院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宣传和动员,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并于3月14日中午12:00之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交至国际处306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mengzhou@mail.ccnu.edu.cn。

附件为相关学院名额及专业分配表、单位推荐意见表以及学生遴选公示表。项目其它相关事项详见http://www.csc.edu.cn/chuguo/s/1054。如有疑问可咨询我处,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27-67865115。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