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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22年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的遴选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1-10-13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为深化中俄、中乌、中白在各领域的合作,促进国内高校与俄乌白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国际化人才培养,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2年将继续实施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以下简称“俄乌白项目”),现将我校申请项目事宜通知如下:

一、俄乌白项目介绍

俄乌白项目采取项目实施单位先行申报项目,学校组织校内评审后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及各项目选派类别与规模;项目实施单位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选拔推荐人选,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后派出。

获批俄乌白项目执行期为三年,主要依托项目单位做好项目执行和管理工作。项目单位在收到国家留学基金委立项通知后,应逐一制定项目执行和管理办法。项目单位获批项目选派名额、选派类别、选派专业、留学国别、留学单位原则上不予调整。涉及学费资助的项目,学费实际资助额度不超过立项通知中明确的学费额度。

二、申报要求

已与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建有实质性交流合作关系的学院机构可结合各单位“双一流”建设、特色学科发展等人才培养需求,与俄乌白高校、科研机构开展“一对一”、“多对一”、“一对多”、“多对多”等人才培养合作。申报项目合作双方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具体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应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非框架性协议;应明确双方合作领域或专业、选派留学身份、培养方案或学制、双方权责、学位授予方式等具体内容。

三、人员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项目单位可结合各自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需求选派人员,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如下:

访问学者:3-12个月

博士研究生:36-60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硕士研究生:10-36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个月

本科插班生:6-36个月

四、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对于攻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项目申报流程

请有意申报俄乌白项目的单位于1110日前向我处提交项目申请书(见附件)、项目信息汇总表(见附件)、与国外院校签署的协议中/外文版,过期不再受理。1125日前我校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新申报俄乌白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后,将于20222月底前公布立项结果。20223月启动项目执行,选派人员。

六、其他内容

项目相关其他内容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发布的遴选通知,网站链接:https://www.csc.edu.cn/chuguo/s/2134

联系人:周萌 联系电话:67865115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1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