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精神,国家留学基金委2022年将继续选拔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赴国外从事访问交流或博士后研究。现就该项目申报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宣传本项目,并组织相关人员积极申报。
一、选派类别、留学期限和资助内容
1.高级研究学者的留学期限:3-6个月;
2.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3-12个月;
3.博士后的留学期限:6-24个月。
国家留学基金为留学人员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是指用于资助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在外学习生活的经费,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以录取材料为准。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详情请见链接: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50)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
2.须为我校在职教职工。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3.高级研究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实际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其中,教学科研人员重点支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或博士生导师,优先支持“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或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行政管理人员重点支持具有副司局级(含)以上行政职务的人员。
4.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5.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6.申请人若为我校预聘制教师或师资博士后,须完成聘期考核任务。
7.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8.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详情请见链接:https://www.csc.edu.cn/article/1692)。
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派出要求者,如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考试证明,如往年WSK/TOEFL/IELTS等考试成绩单。此类人员如通过评审被录取,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报考WSK/TOEFL/IELTS等考试,达到外语条件后方可派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三、选拔办法
学校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重点依托国家重大工程、重点学科和研究基地、重大科研项目以及国际学术交流合作进行选拔。学校将通过校内选拔的申请人报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
申请人请参考《2022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详情请见链接:https://www.csc.edu.cn/article/2269)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对申请人的道德品行、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核(评审)后出具书面推荐意见,并对其出国研修工作与学校一流学科建设任务的关联性做出明确目标要求,形成《单位推荐意见表》;同时,申请人须结合在研项目或课题认真拟定出国研修计划。
申请人须在2022年4月10日前将由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的《单位推荐意见表》(详见附件)纸质版与研修计划纸质版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306办公室(单位推荐意见表和研修计划word版请发送至邮箱wangshengxia@ccnu.edu.cn)。通过校内审核的申请人须在2022年4月15日—4月26日期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于2022年4月30日前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纸质版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306办公室。
四、录取、派出与管理
(一)此次不申报该项目人员不得申请我校2022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二)录取结果将于2022年6月下旬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
(三)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3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如无特殊情况,国家留学基金委原则上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
(四)被录取人员校内聘期考核(含预聘期考核)的时间和科研任务要求不变,出国访学当年的教学课时量予以减免。
(五)学校将以“派出前有周密计划、派出后有明确任务和回国后有实质成效”为原则加强对此类项目选派和派出的管理和要求。根据《华中师范大学“十二五”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方案》规定,学校对入选者实行协议管理,回国后根据协议进行考核。
(六)有关此项目的详细信息请参考链接:https://www.csc.edu.cn/article/2267
国际处联系人:王盛夏
联系电话:67861299
办公地点:西区国际文化园区1号楼306办公室
人事部联系人:李娜
联系电话:67868053
办公地点:行政楼218办公室
华师教师公派出国群群号:236374080(添加时请注明所在单位与真实姓名)
附件:单位推荐意见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人事部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