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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报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3-09-02   点击数:

校内各相关学院:

为加大对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支持,进一步推动国内外合作培养创新型国际化人才,国家留学基金委设立并实施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2024年创新项目申报相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说明

创新项目是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为服务国家战略,培养更多创新型、紧缺型、复合型国际化拔尖人才而重点推动的成建制资助项目。自2018年我校首次申报该项目以来,共累计获批5项。我校今年可新申报项目2项。

创新项目采取学院/学科申报项目,学校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及各项目选派类别与规模,项目实施单位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选拔推荐人选,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后派出的模式实施。

二、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应按照“创新、自主、精准”的要求,围绕国家急需,突出特色优势,服务学科建设,聚焦人才培养,促进国际合作。

2、申报项目国外合作单位须为世界一流院校、科研院所,或在双方合作学科领域具有较强优势的单位;重点支持中外双方“强校合作”,或在双方共同优势学科领域“强项合作”的项目;对涉及多个国外合作单位的项目,选派学科及专业应突出重点及关联性。

3、申报项目合作双方应有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的前期合作与交流基础,原则上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合作协议。

4、创新项目鼓励项目单位多方筹集配套经费,如有其它国内外经费来源或确定的经费分担机制,亦请详细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创新项目不支持申请人个人负担学费的项目。

三、选派类别

创新项目主要选派类别为攻读国外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及博士后;项目单位可结合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需求,选派少量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访问学者和高级研究学者。

四、资助内容

创新项目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一次往返国际旅费是指用于资助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出国、结束学业回国的交通费用(各一次);奖学金是指用于资助符合条件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在国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创新项目对部分国家急需专业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可提供学费资助,学费资助额度以各项目立项通知为准。对本科插班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访问学者、高级研究学者不提供学费资助。

五、申报流程

1、2023年9月2日-15日,各学院查阅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2024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综合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2648)和《2024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https://www.csc.edu.cn/article/2649),填报《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项目申请书》(https://www.csc.edu.cn/chuguo/s/2648第四部分附件)。

2、2023年9月15日,各学院将填报的申请书WORD版和首页学院盖章的PDF版以及有效期内的中外合作协议签字盖章版发送至国际处邮箱geri@ccnu.edu.cn。

3、2023年10月20日前,项目(新项目和申请继续执行的项目)负责人完成网上申报(https://sa.csc.edu.cn/project)并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同时,所有执行中项目须在平台提交年度报告或三年总结报告。

4、2023年11月-12月,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于12月底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公布立项结果。

六、联系方式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曹老师

电话:67861299   邮箱:geri@cc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