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出国留学协议签订
1. 填写《华中师范大学教职工因私(公)出国(境)审批表》;
2. 人事处签订《华中师范大学教师出国(境)留学协议》(一式三份),本人和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后返回人事处;所在单位提供经济担保证明;
3. 人事处开具出国留校内保证金(两万)缴纳证明,财务处缴纳保证金;
4. 人事处开具办理签证相关的证明材料 (在职和回聘证明);
二、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申请和公证
1. 个人申请后本单位领导签字、盖章;
2. 保卫处领导签字、盖章;
3. 辖区派出所申请;(户口在校外的直接去辖区派出所申请)
4. 公证处公证;
三、公证手续办理
1. 留基委出国留学协议(一式六份,需提供担保人工资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担保人需到场签字);
2. 毕业证、学位证;
3. 无犯罪记录证明;
4. 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孩子入学所需的相关证明、个人驾照;
四、申请出国签证
按照大使馆的签证要求准备相关材料,体检安排可根据大使馆要求进行,建议咨询相关人员,了解签证政策变化;
五、留基委手续办理
1. 缴纳公证后的出国协议 (一份,邮寄即可);
2. 缴纳四万元出国保证金 (转账或面缴,注意保存缴款收据原件);
六、留服中心手续办理
1. 网上信息平台填写个人信息,选择留服中心 (北京、上海、广州);
2. 预定机票 (邮件订票);
2. 领取报到证和前三个月的生活费 (前1~2天前往办理即可);
七、抵达留学当地的报到手续
1. 联系导师;
2. 购买医疗保险;
3. 申请当地银行卡 (发放生活费用);
4. 前往教育组报到 (根据教育组要求准备材料,一般有报到证、留基委中文录取
公函、医疗保险单、个人信息表等)
八、留学期间手续办理
定期填写研修进展报告,提交教育组和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每个季度或者半年提交一次,需要合作导师签字);
九、回国前相关手续办理
1. 至少提前一个月以上提交最后一期的研修进展报告;
2. 预定回国机票 (可以预定联程机票);
3. 申请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十、回国后相关手续办理
1. 填写留学回国人员回国报到单,所在单位签字盖章,提交给人事处;
2. 凭人事处证明提取校内出国保证金;
3. 提交访学研修报告给外事处;
4. 填写出国保证金提取申请表,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签字、盖章后邮寄给留基委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