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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派出国留学相关手续的办理流程

作者:发布时间:2016-05-25   点击数:

一、学校出国留学协议签订

1. 填写《华中师范大学教职工因私(公)出国(境)审批表》

2. 人事处签订《华中师范大学教师出国(境)留学协议》(一式三份),本人和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后返回人事处;所在单位提供经济担保证明;

3. 人事处开具出国留校内保证金(两万)缴纳证明,财务处缴纳保证金;

4. 人事处开具办理签证相关的证明材料 (在职和回聘证明)

二、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申请和公证

1. 个人申请后本单位领导签字、盖章;

2. 保卫处领导签字、盖章;

3. 辖区派出所申请;(户口在校外的直接去辖区派出所申请)

4. 公证处公证;

三、公证手续办理

1. 留基委出国留学协议(一式六份,需提供担保人工资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担保人需到场签字)

2. 毕业证、学位证;

3. 无犯罪记录证明;

4. 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孩子入学所需的相关证明、个人驾照;

四、申请出国签证

按照大使馆的签证要求准备相关材料,体检安排可根据大使馆要求进行,建议咨询相关人员,了解签证政策变化;

五、留基委手续办理

1. 缴纳公证后的出国协议 (一份,邮寄即可)

2. 缴纳四万元出国保证金 (转账或面缴,注意保存缴款收据原件)

六、留服中心手续办理

1. 网上信息平台填写个人信息,选择留服中心 (北京、上海、广州)

2. 预定机票 (邮件订票)

2. 领取报到证和前三个月的生活费 (1~2天前往办理即可)

七、抵达留学当地的报到手续

1. 联系导师;

2. 购买医疗保险;

3. 申请当地银行卡 (发放生活费用)

4. 前往教育组报到 (根据教育组要求准备材料,一般有报到证、留基委中文录取

公函、医疗保险单、个人信息表等)

八、留学期间手续办理

定期填写研修进展报告,提交教育组和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每个季度或者半年提交一次,需要合作导师签字)

九、回国前相关手续办理

1. 至少提前一个月以上提交最后一期的研修进展报告;

2. 预定回国机票 (可以预定联程机票)

3. 申请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十、回国后相关手续办理

1. 填写留学回国人员回国报到单,所在单位签字盖章,提交给人事处;

2. 凭人事处证明提取校内出国保证金;

3. 提交访学研修报告给外事处;

4. 填写出国保证金提取申请表,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签字、盖章后邮寄给留基委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