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因公出国(境)审批管理暂行规
校内各单位: 随着我校国际化战略的深入和发展,我校各单位国际交流与合作需求日益增加,因公出国(境)人员数量也每年不断递增。因公出国(境)是指受上级或本单位派遣,应国(境)外相关科研机构、大学、企业等邀请,以执行公务为目的,出访时间、出...
一、立项报批 申请因公赴台湾交流,请申请人至少提前2个月向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提供以下材料: 1.《华中师范大学因公出国(境)申报表》(1份,单位领导签字盖章) 2. 台方邀请函及翻译件(3份) 3. 在台期间日程安...
一、立项报批 申请因公赴港澳交流,请申请人至少提前6周向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提供以下材料: 1. 华中师范大学因公出国(境)申报表(分校领导、正处级、副处级、教职工、研究生、本科生六种,需学院书记或院长签...
第一类:应外方直接邀请 一、出国任务审批(至少7个工作日) 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 外方邀请函(英文1份,中文翻译件1份) 2. 《华中师范大学出国、赴港澳人员申报表》(1份)(单位领导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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