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性的国际会议:上半年的会议在当年1月底之前预报会议计划,下半年的会议在当年9月底之前预报会议计划。
2、 不涉及敏感政治问题,外宾人数30人以下的小型自然科学技术类国际会议可不用预报计划,但必须按规定提前5个月报批。
3、 重大的国际会议(参会外宾规模在300人以上):每年1月底预报年度的国际会议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