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向国际处提交申请材料。办会单位至少在对外承诺前5个月将书面申请送达国际处。申请内容应包括:
(1) 国际会议的中、英文全称;
(2) 举办日期、会期、地点;
(3) 主办单位、合办单位、协办单位、委托承办单位名称(国外单位应注明中外文全称);
(4) 与会人员范围、会议规模、外宾人数;
(5) 会议的主题、议题和主要内容;
(6) 举办国际会议的必要性、预期达到的目的、利弊分析;
(7) 经费来源及经费预算;
(8)主要发言人及发言题目;
(12)会议联络人员及联系方式。
2、 国际处行文上报教育部审批。
3、 获取教育部批件。
4、 对外承诺或发会议通知。教育部批准同意办会后,办会单位正式对外承诺或发会议通知。
5、 正式举办会议。由各办会单位负责国际会议的具体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