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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17年春季赴港澳台姊妹学校交换生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6-09-18   点击数:

一、项目简介

根据我校与香港城市大学、台湾师范大学、彰化师范大学、高雄师范大学、台北教育大学、台北市立大学、台中教育大学、屏东教育大学、辅仁大学、中央大学、中兴大学、中原大学、中山大学、中国文化大学、实践大学、台湾艺术大学、东吴大学、东海大学、铭传大学、金门大学、新竹教育大学、佛光大学、台湾科技大学和中正大学等24所姊妹学校签订的校际交流协议,我校将于2017年春季向上述学校选派交换生70人左右,我校选派的学生可到上述学校学习相关专业的基础课程,学习期限为半年左右,派出时间拟定在2017年2月初至2017年7月(视院校专业而定),交换生学成返校后将继续攻读本校学位课程。上述22所学校的基本情况及录取人数请参阅以下信息:

香港城市大学(2人):http://www6.cityu.edu.hk/class/(限外国语学院、历史文化学院、政治传播学院、文学院本科生报名,英语面试)

台湾师范大学(2人):http://www2.ntnu.edu.tw/

彰化师范大学(2人):http://www.ncue.edu.tw/front/bin/home.phtml

高雄师范大学(3人):http://www.nknu.edu.tw/

台北教育大学(2人):http://www.ntue.edu.tw(限本科生报名)

台北市立大学(10人):http://www.utaipei.edu.tw/bin/home.php

台中教育大学(5人):http://www.ntcu.edu.tw/newweb/index.htm

屏东大学(4人):http://www.nptu.edu.tw/bin/home.php

辅仁大学(4人):http://www.fju.edu.tw/(春秋两季各2人)

中央大学(5人):http://www.ncu.edu.tw/

中兴大学(2人):http://www.nchu.edu.tw/index1.php

中原大学(3人):http://www.cycu.edu.tw/

中山大学(4人):http://www.nsysu.edu.tw/bin/home.php

中国文化大学(2人):http://www.pccu.edu.tw/

实践大学(3人):http://www.usc.edu.tw/

台湾艺术大学(1人):http://www.ntua.edu.tw/

东吴大学(2人):http://www.scu.edu.tw/(暂不接受法学专业报名)

东海大学(5人):http://www.thu.edu.tw/

铭传大学(3人):http://www.mcu.edu.tw/

金门大学(2人):http://www.nqu.edu.tw/cht/index.php

佛光大学(3人):http://www.fgu.edu.tw/

新竹教育大学(3人):http://www.nhcue.edu.tw/

台湾科技大学(2人):http://www.ntust.edu.tw/home.php

中正大学(2人):www.ccu.edu.tw

二、遴选条件

1、 本次选派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本科二年级、三年级学生,硕士研究生一年级、二年级学生(限三年制研究生报名)。

2、 交换生要求身心健康,学习成绩优秀,语言能力突出,行为端正,遵守当地法律和两校规章制度,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

3、 报考香港城市大学交换生托福分数必须在79分以上,包括79分(网上测试),雅思考试6.5分或者大学英语六级考试520分以上。

4、 交换生须在规定的学习期限结束后回到学校继续学习。对于不按期返校或滞留不归者,双方学校均不为其办理任何学业证明材料,一切责任由本人承担。

5、 根据交换协议,双方学费互免,生活费、住宿费、保险费、往返旅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学生自行承担。我校交换生一旦被录取后,中途不得以任何名义退出。

三、申请材料

申请者需按要求逐项认真填写《2017年春季派往港澳台姊妹校交换生推荐表》(见附件),经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后,连同入学以来成绩单(硕士研究生提供本科和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外语合格证明一同送交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推荐表电子版请以第一志愿报名学校+姓名命名文档发送至ccnugat@sina.com。(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发送)

四、遴选程序

1、 报名

时间:2016年9月14日——2016年10月9日

地点: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国际园区1号楼309办公室)

2、2017年春季赴港澳台交换生项目说明会

时间:2016年9月26日(周一)中午12:30-14:30

地点:国际园区逸夫会议中心1楼学术报告厅

3、笔试和面试

①笔试

时间:2016年10月11日(周二)上午12:30-13:10

地点:国际园区3号楼308、408、501、502、508、603、608教室;请报名同学提前15分钟侯考,详情浏览国际园区3号楼1

楼和港澳台事务办公室门口张贴的考试人员分组名单。

②面试

时间:2016年10月11日(周二)上午13:15-16:00

地点:国际园区3号楼501、502、603、608教室,请报名同学浏览考试人员分组名单,并在国际园区3号楼308、508教室候

考。

4、确定候选人:根据报名材料和考试成绩,经学校相关部门综合考评,择优确定候选人。

5、推荐候选人:电话通知候选人于10月14日(周五)中午12:30到国际园区3号楼308教室开会,候选人需填写港澳台

姊妹学校申请材料,经港澳台姊妹学校审核通过后,确定交换生资格。

6、办理出境手续:在学校统一安排下,办理赴港澳台手续。

7、交换学习:根据姊妹学校春季开学时间赴港澳台地区交换学习。

8、申请奖学金:交换生返校后一个月内提交:《华中师范大学港澳台学习交流奖学金申请表》;学习交流总结等材料,

可以向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申请华中师范大学港澳台学习交流奖学金。

五、联系方式:

彭韬老师,联系电话:67861298

董玲瑜助理,联系电话:67861298,E-Mail:ccnugat@sina.com

六、欢迎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项目说明会及申报以上交换生项目,请各学院将此通知予以张贴,做好组织报名和推荐工作。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