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中美两国政府教育交流协议,2018-2019年度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不超过40名访问学者参加中美富布赖特研究学者项目(Visiting Research Scholars Program, VRS)赴美研修。我校拟根据校内各单位人才培养实际需要,择优推荐不超过3名候选人。
一、被推荐人选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并在学习、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归国为祖国建设事业服务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2.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优秀教学/科研人员,并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
3.在过去四年内(2013年7月31日以来)没有在美留学的经历。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至少工作五年以上方可申请。
4.暂不受理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人员的申请。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年龄原则上在35-50岁之间(1967年7月31日及以后,1982年7月31日及以前出生),具有副教授(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博士学位或十年以上教学经验,有较强的独立研究能力和较高的英语水平,赴美后能独立从事研究工作。
7.申请人需有与美国问题研究相关的教学经验和专业背景。优先考虑研究课题确有必要到美国进行研究及有志于通过参加本项目增进中美两国人民相互理解者。
二、选派学科
应为美国问题研究的相关领域,具体学科领域请参阅附件一。
三、资助内容
1.国家留学基金委为选派人员提供赴美(至入境地)国际旅费。
2.中美双方共同为选派人员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回国旅费)。
四、留学及资助期限
被选派人员资助期限为10个月,留学期限不超过12个月。留学人员须连续在国外研修10个月,期间不得提前或中途回国(特殊情况除外)。
五、申报程序及时间
申请人须在2017年5月15日至7月31日间分别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及中美富布赖特项目美方报名网站https://apply.embark.com/student/fulbright/scholars/30/进行报名。凡未按要求在两个网站上申报者将不予受理。(中方申请材料清单及要求见附件2;美方申请材料要求见附件3、4;中美双方申请材料及要求各不相同,请同时满足双方要求)。
六、其他事项
1.中美富布赖特项目是中美两国政府间重要的教育交流项目之一,由中国教育部与美国国务院共同负责,留学基金委和美国驻华使馆共同负责实施,具有很高的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2. 申请人须在2017年6月5日前将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的《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5)纸质版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若相关单位拟推荐人员超过1人,推荐单位须对推荐人员名单进行排序。
3.若全校各单位推荐总人数超过3人,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将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对申请人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推荐人员名单。
联系人:王盛夏 联系电话:67861299
附件:
1.资助学科领域清单
2.中方申请材料清单及要求
3.美方网上申请表填写指南
4.美方申请必读
5.单位推荐意见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