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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19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候选人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9-03-12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19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华中师范大学“教师持续发展计划”实施方案》与《华中师范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校内评审方案》有关精神,现就我校2019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以下简称“青骨项目”)选派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①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3-12个月

博士后:6-24个月

留学期限须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根据院系工作安排和申请人留学任务确定。

②留学单位

留学人员应主要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留学人员鼓励前往我校校院两级交流学校和全球战略合作伙伴单位。

③资助内容

资助内容包括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项目所需经费由国家留学基金与各校按1:1配套比例共同承担。

二、选拔条件

符合《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https://www.csc.edu.cn/article/1474)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

‚须为高校重点培养的优秀青年教师、实验室骨干或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在校从事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或组织、管理能力。

ƒ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5周岁(应为 1974年4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④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0周岁(应为 1979年4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学校在职人员及重点培养的后备师资(含应届博士毕业生)。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应届博士毕业生不受此限制。

⑤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http://www.csc.edu.cn/article/757)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⑥曾经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工作满五年后方可再次申请。

三、选拔办法

①评审、推荐办法:学校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继续重点支持依托教学、科研项目及课题进行选拔。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将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推荐人员名单。

②报名流程:

  1. 个人申请

    申请人须认真阅读“青骨项目”相关文件及申报条件,附个人邀请函、研修计划、外语水平证明等材料向所在学院(所、中心)提出申请。

    (二)学院(所、中心)内部专家评审与推荐

    申请人所在学院(所、中心)根据国家“双一流”发展规划、学校学科和本单位学科发展的需要,结合国际化师资队伍建设和全英文专业建设、人才培养等需求对申请人组织评审并推荐“青骨项目”人选。

    申请人所在学院(所、中心)须组织3名具有三个月以上出国留学经历的同领域专家组成评审小组,采取会议评审方式,从专业基础、科研能力、发展潜力、出国学习必要性、国外留学单位学科专业水平及意识形态等方面对本单位申请人进行评审。专家组须认真填写《华中师范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学院(所、中心)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2),给出分数并进行排序。

    申请人所在学院(所、中心)党政联席会和学术委员会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结合申请人师风师德情况推荐优秀人选。学术委员会须围绕学校一流学科建设的研究内容及目标对其出国留学申请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党政联席会须围绕所在单位对其访学期间的管理,以及访学结束后的考核对其出国留学申请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后出具书面推荐意见并对其出国研修工作提出明确目标要求,形成《单位推荐意见表》(见附件1)。

    申请人所在学院(所、中心)须在2019年3月25日前将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1)(须党政联席会和学术委员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华中师范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学院(所、中心)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2)、连同申请人邀请函、研修计划、外语水平证明等材料一并报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由人事部会同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进行审核。单位推荐意见表word文档(文件名格式:学院+姓名)请发送至邮箱wangshengxia@mail.ccnu.edu.cn。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将在2019年3月29日前组织校内相关专家对申请人的专业基础、科研能力、发展潜力、外语水平及国外留学单位、研修计划、所在专业发展水平、学院(所、中心)内部专家评审打分情况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人事部和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根据校内专家评审小组打分结果形成推荐排名,并结合学校与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签约人数拟定推荐人员名单。

    通过校内遴选的申请人须于2019年4月1日-4月15日期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2019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https://www.csc.edu.cn/article/1433)准备申请材料并在线提交,逾期系统将关闭不予受理。申请人须于2019年4月15日前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纸质版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306办公室。

    录取结果于5月公布。申请人届时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

    四、其他事项

    ①本项目申请人员留学资格须经人事部审核。

    ②根据《华中师范大学“教师持续发展计划”实施方案》规定,“学校对入选者实行协议管理,根据协议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体现为“五个一”:提交一份国内研修总结报告及研修学校鉴定材料、确定一个较稳定的研究方向、联系一个长期合作导师、完成一篇高水平论文(在重点核心期刊上发表或相当于重点核心期刊论文)、做一次高质量学术讲座”。

    ③本项目留学人员的留学身份、留学国别、留学期限、国外留学单位等以录取文件为准,不予以变更。留学资格保留至2019年12月31日,如届时因个人原因不能派出,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不予以办理延期手续,且该申请人两年后方可再次申请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④学院(所、中心)必须加强对“青骨项目”老师在访学期间的管理,负责其访学结束后的考核与任用。

    ⑤有关此项目的详细信息请查阅:https://www.csc.edu.cn/chuguo/s/1492

    联系人:王盛夏 联系电话:027-67861299

    E-Mail : wangshengxia@mail.ccnu.edu.cn

    办公地址:西区国际文化园区1号楼306办公室

    华师教师公派出国群群号:236374080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人事部

    2019年3月12日

    附件1:单位推荐意见表

    附件2:华中师范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学院(所、中心)专家评审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