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各国汉语教学,促进中外人文交流与合作,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设立公派汉语教师项目,根据各国教育机构需求,派遣汉语教师、短期培训课程专家以及汉语教学顾问。
一、申请条件
各国大、中、小学及其它教育机构均可申请。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稳定的汉语学习生源;
2.提供必要的办公、教学场所和设施;
3.协助办理签证申请;
4.提供一项或多项生活待遇,如:住房、医疗保险等。
二、资助内容
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提供以下一项或多项资助:教师在外任教期间的工资、往返国际旅费、租房费、交通补贴等,教师教学所需的教材和教辅资料。具体资助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申请程序:
申请机构于每年6月30日前提交书面申请(包括机构概况及汉语教学现状、申请理由等)以及《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公派教师需求申请表》,相关表格可在http://www.hanban.org/teachers/下载。
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在接到申请的30天内审核批复。
双方协商并签署派遣汉语教师协议。